新北台南高雄借书逾期数十年 只罚60元

台南市立图书馆被借出已逾期31年未归还的书本,为1991年10月借出的《装饰英文数字美术字》。(台南市立图书馆提供/张毓翎台南传真)

台南市立图书馆有2万多本书逾期未还,其中逾期最久的为1991年10月借出的《装饰英文数字美术字》,已被借出近32年;桃园市立图书馆的《世界列国志(七):欧洲、北欧、南欧》,应还日期为1993年7月15日,已逾期30年未还。台南市即便借书逾期30多年未还,罚款仅60元。

黄伟哲24日出席书店一日店长活动,他表示,台南逾期未还书本最久达31年,若借书10年不还想立即再借只需缴60元,处罚不符比例原则。

台南市立图书馆馆长杨馥菱指出,根据规定对逾期归还图书者,依逾期天数累计停止借阅天数,最高上限60天,逾期1天折算1元,将研议修正罚责。

台北市立图书馆近5年逾期未还图书有1万9670册,馆方每年花约4万5000元预算催还,逾期未还书最多只罚90元,使用家庭图书证最多罚120元。

新北市立图书馆逾期最久书籍为《台湾夜谭:乡土与民俗》,逾期长达21年,每年馆方催还经费约18万元,逾期未还最多罚60元;桃园市立图书馆逾期超过100天书籍约4万7000册,逾期最久的是《世界列国志(七):欧洲、北欧、南欧》,已逾期30年。

台中市立图书馆每年逾期图书约9万多册,占总馆藏量1.47%,张曼娟《海水正蓝》散文集逾期29年才还,也是台中市图逾期最久归还的书。民众逾期归还时,逾期1天折算1元,上限为180元。

高雄市今年上半年逾期30天以上总册数为222万6454册,逾期最久的《熊宝宝》已借出18年,逾期以实际逾期日数计算停借日数,上限为60日,1天折算2元上限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