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新店破获非法养禽场 养逾千只鸡鸭 最高罚330万

新北市农业局在新店山区破获非法养禽场,最高可开罚330万。(新北市农业局提供)

新北市新店山区疑似有一处非法养禽场占用国有地,环境脏乱不堪,新北市农业局接获举报后,19日邀集动保处、环保局、国有财产署等相关单位前往查察,现场破获饲养逾千只鸡鸭的非法养禽场,最高可开罚330万元。

农业局指出,现场查获陈姓行为人,利用私人及国有土地饲养家禽逾千只,以厨余喂养鸡鸭,没有提供干净水源及饮食,环境脏乱;场内死鸡死鸭随地弃置未经掩埋处理,致恶臭不堪;且未架设防鸟网等防疫设施,违法事项明确,动保处人员当场进行禽流感快筛采检,所幸无验出禽流感,立即要求业者改善饲养环境。

农业局表示,依照畜牧法规定,饲养鸡鸭等家禽若达500只以上,应办理畜牧场登记,违法可依畜牧法规定裁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并限期减养。另依饲料管理法规定,以厨余饲养且未取得环保单位的再利用许可,可依饲料管理法规定裁处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另占用国有地部分,也由国有财产署依相关规定办理。

动物处表示,为降低禽流感疫情发生,中央自2015年公告家禽应饲养于密闭式或非开放式或具防鸟设施禽舍内,本案未设置鸡舍,采山区开放式空间放养且未架设防鸟网等防疫措施,依据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可裁处最高15万元罚锾。

农业局提醒,为提供民众安全合格的肉品,饲养家禽达规模以上(500只)依法应办理登记,且须落实饲养环境卫生及各项防疫措施。每季均针对辖内列管养禽场查察,倘有查获非法养禽场,也会立即裁罚要求改善,呼吁民众大规模饲养应办妥登记,以免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