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娃娃機店 夜間營業需申請

新北市府去年9月起实施「新北市自助选物贩卖事业管理自治条例」,在住宅区营业的业者,须申请夜间营业计划核准。本报资料照片

「新北市自助选物贩卖事业管理自治条例」去年9月上路,启动「宵禁令」,在住宅区营业的业者,夜间10时过后要取得营业计划核准才能开店,经发局说,现已核准645件夜间营业计划。业者表示,为符合法规,夜间会请保全、一人代表顾店,开店成本上升。

新北市列管自助选物贩卖机店共1637家,其中950家设在住宅区,为维护住宅区居住安宁,新北市自助选物贩卖事业管理自治条例明定,贩卖机应标示机具名称、评鉴文件、保证取物金额、消费者申诉专线、管理人及负责人姓名及电话等,位于住宅区业者夜间想营业需提计划,包括场所备有录影监视器、营业机台声量低于50分贝等,最重要是设置夜间管理人员,若无管理者,经联系应于30分内到场管理。

经发局说,自治条例上路后至今年5月底,已核准645件夜间营业计划,占住宅区业者67%,业者多数请保全或由一人代表作为联络窗口,解决现场突发状况。

另自治条例上路至今,新北经发局统计已裁罚319件,多为贩售不确定性商品,俗称戳戳乐,让玩家产生以小博大赌博心理,或改装机台,比如弹跳台、红包台增加娱乐性。

经发局指出,这类台主多为租赁少量机台的散客,过去无法有效管理,自治条例上路后直接开罚,如查获贩售不宜贩售商品、未标示保证取物金额者,按次处6千、1万5千、3万元罚锾;改装机台者,按次处1万、5万、1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