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拟采取多项措施解决分红障碍

4月26日晚间,新潮能源交出靓丽的成绩单。2023年,公司继续保持稳健的盈利水平,油气生产当量再创历史新高。同时,新潮能源在相关议案中表示,为增强持续回报投资者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公司拟采取多项措施解决分红障碍。

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新潮能源实现营业收入88.49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25.96亿元,扣非净利润26.96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38元。

截止2023年末,新潮能源资产总额达到335.81亿元,净资产规模达到201.09亿元,突破200亿元大关,每股净资产达到2.96元,比2022年末的2.48元增长19.35%。上市公司财务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累计已达52.95亿元,上市公司(母公司)本体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3.79亿元。

对于分红问题,新潮能源在公告中表示,由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现行规定,暂不符合分配现金红利、送红股的相关技术条件。

不过,新潮能源在公告中称,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增强持续回报投资者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公司拟采取多项措施解决分红障碍。

据悉,2023年底,《公司法》进行了重大修订(简称“《新公司法》”),根据《新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可以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新公司法》即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因此,新潮能源董事会计划于最近一次股东大会提请根据《新公司法》修订《公司章程》,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三条相关内容修订为与《新公司法》一致,即“允许资本公积弥补亏损”。同时审议以母公司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的相关议案,为分红创造条件。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上市公司(母公司本体)资本公积余额为66.57亿元。

此外,公司争取尽早与债权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2022)粤民终1734号《民事判决书》以及(2023)粤01执2856号强制执行程序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达成妥善的解决方案,为操作分红彻底扫清障碍。

此前,新潮能源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斌就表示,由于历史原因,公司包袱比较沉重,导致上市公司(母公司)本体未分配利润出现负值,客观上使得公司近几年无法向股东分红。不过,幸运的是,经过我们持续不断地努力,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已经基本肃清,本届董事会未来将股东回报作为工作重点,争取尽早实现分红,同时将保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延续性,充分发掘现有资产的经营效益,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编辑:程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