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监察人培训班 4月上路

为协助更多社福团体培养担任信托监察人的能力,信托公会规划一系列课程介绍信托相关法规与实务、担任信托监察人的权利与义务、资格条件,并安排有担任信托监察人实务经验的社福团体讲师,介绍担任信托监察人应了解与准备事项等。

信托公会理事长邱月琴表示,高龄者及身心障碍者设立信托,除将财产交由专业且受到高度监理的信托业管理外,在受益人有临时性大额支出需求(例如医疗费用)或防止信托契约被不当修改或终止等事项,可藉信托监察人协助及监督以维持信托正常运作,并可安排信托监察人访视受益人。

信托监察人的设置,对安养信托的受益人有重要助益信托监察人可由亲友担任或委请社福团体担任,也可安排顺位信托监察人,依序担任或分工负责不同任务。

信托公会秘书长吕蕙容说明,目前虽已有社福机构担任信托监察人,但受限于服务的地区及人力资源,能提供的服务有限;金管会、卫福部、信托公会及金融机构都期盼更多社福团体可担任信托监察人,扩大服务范围,协助民众解决相关问题。因此信托公会今年首次开办信托监察人的培训课程,安排5天共30小时的课程,希望协助社福团体培养担任信托监察人之能力。

信托公会指出,欢迎直辖市、县、市政府社会局(处)及立案之社会福利相关财团法人与团体等派员参加,以储备民众在办理信托时需要的信托监察人人选,建议政府未来并可成立信托监察人资料库,以供民众选任或法院指派时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