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失智指引 聚焦7重点

信托公会秘书长吕蕙容表示,过去银行在办理安养信托时,如果客户有疑似失智的情形,银行都会请客户办理监护宣告或辅助宣告后再来办理,但有时客户情节轻微,法院不同意监护宣告或辅助宣告,此种情形如银行又不愿受理,无形中隔绝此类客户办理安养信托的机会。

这次失智指引有七大重点,包括规划建置员工失智金融友善教育训练计划,以提升员工对失智症之认识;建置失智友善金融环境;针对失智者开发及设计信托商品服务时要注意友善性;要留意客户的行为及言谈;若发现失智者客户意思能力不足,但未受监护宣告或辅助宣告时,就要进入友善支持服务流程;明定失智者客户投资金融商品后的追踪及纷争处理机制;规范信托业务人员接触失智者客户时,应注意是否有财务滥用警讯及建立家属咨询服务平台。

信托公会指出,与银行公会的指引不同的地方有四项,一是协助客户作成决策之第三方人士,限于失智者客户三亲等内亲属;二是失智者客户在取得第三方人士支持下,欲委托办理照顾安养、生活给付功能等具备财产管理、财务保障功能等信托业务时,信托业宜受理;三是于失智者客户投资金融商品后,定期访查客户、了解客户财务及业务状况之变动情形;四是建置失智者客户的家属咨询服务平台,此时得推荐家属使用卫生福利部或民间失智症社会支持中心等网站或专线,以获得关于失智友善、咨询及支持、筛检及医疗照护之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