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透视》党检媒一体 办柯如搞认知战

台北地检署26日举行「柯姓被告等犯贪污治罪条例等案件侦查终结记者会」,襄阅主任检察官高一书说明侦结范围共分为4大区块。(杜宜谙摄)

台北地检署侦办京华城案、政治献金案,26日起诉民众党主席柯文哲等11人,但检方办案期间屡屡传出泄密,更有亲绿特定媒体巨细靡遗刊载侦查内容,被外界讥讽为「党检媒一体」,检方搭配媒体报导的办案手法,如同是搞「认知作战」,纵使检方起诉事证不足,但是起诉书却将柯形容为行事霸道的「贪污大鳄」,挨批「办不倒柯,就毁他人设」。

检方侦办京华城案近4月,从8月31日凌晨,柯文哲赴北检接受复讯,并拒绝夜间讯问后,经检方谕知当庭逮捕并声押禁见,柯随即声请法院提审,案情因而急转直下。之后检方「上穷碧落下黄泉」全面清查柯的金流,曾捐助柯及民众党政治献金的政商人士,几乎都遭传唤,一个也不放过。

但就在检方积极追查柯涉贪案情及金流之际,特定媒体每周报导侦查内容,巨细靡遗刊载侦查细节,还将柯形容为「史上最贪」,刻意形塑「舆论公审」和毁坏原来良好形象的氛围,用政治手段操弄司法意图相当明显。

例如,民众党创党元老朱蕙蓉到北检作证后说「周刊写的每个字,都跟她在北检所看到的一模一样」,另民众党发言人吴怡萱也跟检察官说,「希望侦讯内容不要出现在下一期的周刊报导里面。」但检察官却回应「我也很困扰」,明显对检方办案应遵守的「侦查不公开」原则,无疑是最大讽刺。

《法官法》规定,检察官代表国家依法追诉处罚犯罪,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公益代表人,另《检察官伦理规范》也规定,检察官办案应严守「罪刑法定」及「无罪推定」原则,非以使被告定罪为唯一目的。对被告有利及不利事证,均应详加搜集、调查及斟酌。但京华城案,丝毫未见检方办案遵守「侦查不公开」、「无罪推定」等原则。

北检历经近4个月时间侦办京华城等案件起诉柯,但检方办案留下的诸多争议,势将成为最坏的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