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的法律/新創專利申請人 資格鬆綁

台湾发明人的创意在国际发明比赛中屡获肯定,但后续在市场上实践的却屈指可数,显见由创新走向创业的衔接机制,政府还可以规划更完善的政策工具来协助。智慧局致力于缩短发明专利审结期间,自2024年1月1日继续优化「新创产业积极型专利审查试行作业方案」,进一步松绑申请人资格,只要系新创公司,申请本方案时为发明专利申请案之申请权人即可适用,不限于一开始申请专利时必须已成立新创公司。

一般发明专利案件平均审结期间为14个月,对于新创团队想要争取相关新创奖励或获得具创新能力之新创事业认定资格而言,仍然期盼更有效率的审查协助;因此智慧局利用专利法第42条之面询机制,设计出一套积极型专利审查模式,于2021年1月1日推出「新创产业积极型专利审查试行作业方案」,以使新创团队及早争取相关新创奖励、补助或协助资源。

政府奖励新创的各项资源,许多需要经过资格认定,经济部订定「具创新能力之新创事业认定原则」,其所称新创事业指实收资本额在新台币1亿元以下,或经常雇用员工数未满200人,且须符合新创事业设立未满八年等条件。并且,国内新创事业若符合「申请取得我国发明或设计专利权,或经我国发明或设计专利权人以其发明或设计专利权让与或授权实施并经本部智慧财产局登记」即取得具创新能力之认定。

取得相关认定资格的好处可以快速获得政府相关政策之协助,提早获得相关融资贷款或是创投资源协助,因此善用智慧局「新创产业积极型专利审查试行作业方案」可以快速嫁接其他辅导新创之政策工具。

这项新创积极型专利审查,有别于一般审查程序,当新创公司依本方案提出申请后,经审查符合适格要件者,智慧局将主动在一个月内提供申请人,包含对于申请专利技术之检索报告及初步审查意见之面询资料,并且会与申请人约定在一个月内办理积极型面询。

面询时,审查人员会适度开示心证并给予正面修正建议,面询后申请人须于一个月内决定是否提出申复说明或修正,抑或自行评估撤回专利申请。若申请人提出申复说明或修正,智慧局原则上将于一个月内发出审查结果通知,若申请案依申复说明或修正审查后并无不予专利之情事,此审查结果通知即为核准审定书。本方案之优点在于快速获得审查结果,并且因面询过程中会给予正面修正建议,指导不熟悉专利制度的新创团队获得适当的保护,可避免取得品质不佳的专利范围,提高专利价值。

这方案曾于2021年至2023年间试办,获新创公司好评,有新创公司连续三年利用本方案取得专利佳绩。鉴于许多新创公司之专利申请可能系取自他人研发成果之移转,现行方案之申请人资格将限制此类新创公司快速获得专利之管道,因此,智慧局决定2024年1月1日进一步松绑申请人资格,只要新创公司申请本方案时为发明专利申请案之申请权人即可适用,不限于一开始申请专利时必须已成立新创公司。

此方案可协助新创公司可以取得优质之发明专利,且能快速进行专利布局,新创公司若能多加利用,配合政府新创激励政策,相信我国新创事业定能发展成为掌握前瞻关键技术的独角兽。

(本文由经济部智慧财产局长廖承威口述,记者江睿智记录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