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併正反兩派隔空交火!林伯翰公布音檔 籲禁用委託書做2件事

新光金大股东林伯翰。记者戴玉翔/摄影

「新新并」能否送金管会闯关,10月9日股东临时会成关键一役,但赞成与反对方仍持续隔空交火,对于遭到新胜及新光实业提告,新光大股东林伯翰7日上午对外公布完整音档,并发布4大声明指称「没有所谓恶意窃录或侵害秘密可言」,不排除提出反诬告。至于新光金(2888)合并案是否能够成功,林伯翰则说,「尊重每个股东的决定,但股临会只是一个过程,最终定案还是主管机关决定。」但他也呼吁主管机关,在经营权、并购这二大议题上,应禁止少数股东用委托书进入董事会、改变经营权。

林伯翰今日接受媒体联访,针对遭到新胜及新光实业提告提出4大声明,他公布完整22分钟的录音档并表示,「今日公开这份录音档,就是让社会大众来听听看,本人是否有冤枉吴东亮先生,让大家听了以后评评理,这是与会的股东具有参加股东会的权利下,将自身参与的过程录音下来,没有所谓恶意窃录或侵害秘密可言。」

至于台新金董事长吴东亮与其夫人彭雪芬及他们控制的新胜公司及新光实业公司有对林伯翰提起加重诽谤的刑事告诉,林伯翰则表示,「本人是基于新光金股东的身分,出于维护新光金股东权益目的,善意的发表看法,是对可受公评之事发表适当言论。」

而外界也关注,10月9日股临会的委托书征求情形,据通路商预测赞成方掌握持股可望过半,对此,林伯翰表示,「委托书实际征求情况他不清楚,但他尊重每个股东的决定,临股会能不能通过还不知道,听说很多大股东会现场出席,过去的经验,股临会通不通过合并的一个过程,最终定案还是主管机关决定,但临股会若通过,他也会尊重大家的看法,但还是希望大家对自己的决策负责。」

但林伯翰也呼吁主管机关,在经营权、并购这二大议题上,应禁止少数股东用委托书进入董事会、改变经营权。他认为,「以新光金为例,若直接买3%股权,少说也要花60亿元,但若是利用征求委托书的方式,60亿元可能都可以入主国泰金」,所以委托书应只能做两件事,第一是鼓励股东出席,免得股东会流会;第二是一般议题,如三大报表的核准。但有关经营权的问题,应避免利用少数委托书主导董事会,以及合并、并购等议题,因为这种重大议题对股东权益相关。

林伯翰最后提到,若新光金可先完成现金增资,让新寿12月底的RBC顺利过关,他愿意认2倍的现金增资股,先把自己养好养美,三个月后再让新光金重新公开招标,比武招亲,不用急于现在合并。

林伯翰声明全文如下:

新光金大股东林伯翰。记者戴玉翔/摄影

新光金大股东林伯翰。记者戴玉翔/摄影

新光金大股东林伯翰。记者戴玉翔/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