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大股东隔空互呛 新胜3声明反击林伯翰

▲新光金集团外观。(图/记者陈莹欣摄)

记者陈莹欣/台北报导

新光金(2888)与台新金(2887)合并股东临时会委托书征求进入倒数计时阶段,新光金大股东林伯翰与新胜隔空交火动作不断,新胜与台湾新光实业今(29)日再发3点声明,强调新光金过去10年股价表现低于金融保险指数,近期上涨原因在于合并预期,以此争取投资人支持。

新光金股东临时会委托书征求期至10月3日止,金管会26日才呼吁新光金股东之间「秉持理性」、「积极沟通」,不过赞成与反对合并的两派人马持续叫阵,假日也没停歇。

以下为新胜股份有限公司/台湾新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声明全文:

一、ISS及Glass Lewis均为国际重要的外部独立投票建议机构,该二机构业于9月27日正式出具报告,对于新光金控与台新金控合并案(下称本合并案)给予「支持」意见,然却遭林伯翰先生恶意曲解及滥用,企图影响股东对本合并案之支持,实不可取。

二、依新光金控与台湾金融指数过去十年股价表现,因新光金控长期经营不善,可知若未有本合并案,其涨幅表现一直远低于大盘表现(如下图),故支持本合并案,才有机会让股东投资价值持续增长:

▲新光金近10年股价表现。(图/新胜、台湾新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三、另新光金控进行本合并案的交易相对人为台新金控,非个别股东或董事,且本合并案的换股比例系一体适用于新光金控的全体股东,新光金控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股东不会因为本合并案而有具体权利义务之变动,不会因本合并案立即、直接取得不同于新光金控其他股东的权利或负担义务,故不具有自身利害关系。且鉴于合并系为提升公司经营体质,强化公司竞争力,不致发生有害于公司利益之情形,新光金控董事无须回避。详细资讯请参新光金控113年8月22日所发布之重大讯息第26点,期盼各界勿再被不实资讯所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