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吴东亮违反金金分离 新光金两大股东声明回击
▲新光金集团外观。(图/记者谢盛帆摄)
记者陈莹欣/台北报导
台新金(2887)与新光金(2888)合意并购纷扰延烧,市场传出台新金董事长吴东亮违反金金分离原则介入新光金,且被指有录音为证,台北地检署已接获相关录音档侦办中;对此新光金大股东新胜、台湾新光实业公司联合发出声明驳斥这项传言,并将依「证交法、诬告及妨害秘密及隐私」等刑责规定,予以最严厉的刑事告诉追究。
周刊今日报导,吴东亮被录到亲口承认新光金的魏宝生等4席董事是他个人以大股东身分的指派,证实新光金董事会早就被台新金董座吴东亮指派的董事渗透,不仅是假合意合并,涉及背信等罪,更已违反「金金分离」原则,台北地检署已接获相关录音档侦办中。
新胜股份有限公司、台湾新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为新光金第3大与第4大股东,两公司法人代表皆为吴东亮妻子彭雪芬。
以下是声明全文:新胜股份有限公司/台湾新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声明稿一、 本公司身为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光金)之股东,依法行使提名、选举并参与表决之权利,为宪法及法律明文保障股东权之行使,与金金分离之行政监管完全无涉,更为公司法及企业并购法所明定之权利,亦无利害关系回避之适用。
二、 本公司强烈谴责若干人士为阻挠进行中之并购案件,无视法律规范且刻意扭曲抹黑,恶意窃录及剪辑编造并予非法散播,趁隙扭曲煽惑集中市场之交易秩序,且以明知不实之事项恣意兴讼。本公司前顾及家族公司旧谊,百般容忍,一再呼吁其等应对法规范之遵循及市场秩序之维持妥为自重,讵竟仍不知幡悔,仍屡屡恣意侵害社会法益扰乱市场秩序,本公司刻将依证交法、诬告及妨害秘密及隐私等刑责之规定,予以最严厉之刑事告诉追究,以遏不法并维全体股东之合法权益及金融市场秩序之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