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违反「金金分离」 台新金火速发两点声明

新光金股东因认为换股比例不合理,27日到台北地检署递状控告新光金四名董事,包含新光金董事长魏宝生、新光人寿副董洪士琪、新光金副董吴东明及新光金董事林敦仁,与台新金董事长吴东亮夫人彭雪芬等5人背信罪。

台新金指出,第一,金控公司负责人及其关系人应遵循「金金分离」原则,法有明文规范;故台新金负责人及其配偶均恪守法令,且亦经主管机关检视确认符合金金分离原则。

第二,台新金法人董事嘉浩公司、台新金董事长吴东亮配偶彭雪芬,均未担任新光金董事,自无违反金金分离规定的情形。

另,新光金28日也发布重讯,回应四大重点,强调换股比例是考量双方营运状况、每股股价、未来经营综效,并经过双方协商议定,换股比例是在合理区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