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金并延烧 中信金发八声明 保留新光名称

金管会主委彭金隆10日表示,9月4日已通知中信金还需要补件;银行局长庄琇媛进一步说,主要为二大项目,一是只有财顾意见,没有中信金本身对并购后的财务评估;二是中信金及子公司董、总等利关人近六个月买卖新光金的状况,即关系人持股,对此,中信金高层指出,已陆续补件。

由于中信金是8月26日送件,次日起算至9月3日已审六天,若中信金9月12日补完件,金管会最慢要在9个工作日内准驳,但也可以提前准驳。庄琇媛说,审核任何并购案,不论合意或非合意,秉持的是「最终一定是合意并购」,例如富邦金收购日盛金最终结果,也是得经由双方股东会「合意」。

中信金的八大声明内容为:一是资本市场就是鼓励多家竞价,所谓的「合意并购优先」概念,在国际上并不存在;二是提供新光金股东优质方案,价格较竞争对手溢价近3成;经营能力佳,有信心面对未来可能的市场波动;三是中信金资本健全度在法令要求范围内,并无资本不足之疑虑;四是未来合并后的金控拟建议以「中信新光」金控、合并后人寿拟以「台湾新光」人寿为命名方向。

五是中信金会是新光金600万客户及1万6,000名员工最好的选择;六是中信金为国内首家独董过半的金融机构,日常营运皆在主管机关的高度监理之下,遵循相关规定;七是中信金绝对不会违规「价购新光金控委托书」,也呼吁同业要遵守相关法令;八是对主管机关正式来文,包括合并综效、资本筹措,及经营规划等,都有相关提问,皆如期如实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