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新新并 台新金再发四声明

台新金13日发出四点声明,其一是重申「新新并」是百分之百换股,有明确换股价格并一次性完成,时程明确、工具透明;本次调整换股价格,回应股东对换股价格的期待,合并完成后的成效,将由双方股东继续共享。

其二,台新金再次强调,合意并购是最真诚和谐,且可平衡各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方式,亦符合主管机关要求兼顾各面向的期待。但以公开收购之名行干扰他人合意并购之实,将导致金融市场失序,不仅伤害股东权益,亦不利台湾金融的永续发展。

其三,针对金金分离,台新金强调,法有明文规范,台新金负责人资格也经主管机关审核通过;台新金一向重视公司治理,未曾如中信金负责人有因涉犯背信罪嫌而遭停职或涉有刑责,亦未有不当干预公司经营而连带使经营团队也遭致处罚情事。至于合并案自身利害关系认定均有法定要件,绝不容有心人士穿凿附会、滥行诉讼以诋毁该公司名誉,台新金已积极搜证并请律师研拟后续法律行为,以维商誉。

其四,台新金强调,并购案涉及相关公司及股东权益甚钜,尚未确定的消息本不得任意公告。但中信金控尚未获主管机关核准,就恣意对外散布讯息及价格,已对市场造成不当干扰。台新金指出,中信在未经董事会决议及主管机关核准前,又再次任意宣布第二阶段公开收购价格,视公司治理及董事会权责于无物,建请主管机关严查中信决策过程合法性,以保护投资大众权益。

另一方面,台新金11日上调换股比例,若以13日收盘价换算,台新金开价的隐含价格,已默默超越中信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