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发6大声明挺台新金合并 回敬中信金抢亲

▲新光集团。(图/记者陈莹欣摄)

记者陈莹欣/台北报导

新光金(2888)与台新金(2887)、中信金(2891)陷入「三角恋」争议不断,新光金今(3)日法说会上同时发出6大声明,回敬中信金日为为抢亲发出的9点声明。

新光金声明提及「吴东进」6次、「中信金」、「台新金」各12次,除了强调与台新金合意并购,并抨击中信金曲解「合意并购」的法律上定义,并指中信金并购为「突袭」,中信金控与未经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洽谈并购,并称之为「合意并购」,恐误导投资大众,且有违公司治理原则之虞。

新光金控六大声明全文如下:有关中信金控8月28日法说会之9点声明,本公司回应如下:

一、本公司合意并购的对象为台新金控:

本公司与台新金控双方是经过2年的努力,才由各自董事会正式决议启动合并研究;经双方签署保密协定,并各自委聘外部专家进行查核及尽职调查等程序后,双方经过数次协商谈判才议定交易条件,送交各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并已于今年8月22日签定合并契约,一切都是依循正常程序合法合规办理。

接下来双方会依照程序送交10月9日股东临时会决议,向金管会等主管机关申请合并,一切都是依循主管机关所宣示的「开大门、走大路」的政策在执行,本公司合意并购对象为台新金控,尚无其他金控公司。

二、本公司前董事长吴东进先生非公司经营团队,无权代表本公司进行并购商议;中信金控称本公司大股东吴东进先生愿意与该公司合并,这才是「合意并购」,实已不当曲解「合意并购」之法律上定义。中信金控身为金控业,对于何谓合意并购,何谓敌意并购,当知之甚详,不应借此混淆声称该公司为合意并购:

中信金控于8月28日法说会上表示,因本公司前董事长吴东进先生去找该公司,故中信金控公开收购本公司股票是一种合意并购、没有突袭。

然,吴东进先生只是本公司50多万名股东之一,并非本公司经营团队的成员,未曾获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去洽议任何并购事宜。况查,依照金管会94年5月27日金管银(四)第0944000299号函及94年7月1日金管银(四)第0944000444号函之意旨,任何人要代表公司对外进行并购事宜洽谈,须先经公司董事会授权。

中信金控与未经本公司董事会授权之人士洽谈并购,并称之为「合意并购」,恐误导投资大众,且有违公司治理原则之虞。

反观本公司与台新金控合并案是依法令规定的「合意并购」程序办理,一切合法合规。

三、中信金控对外宣称将来会礼遇吴东进先生家族,其公司治理想法亦令人讶异不解:

根据媒体报导中信金控公开宣称将来会礼遇吴东进先生家族云云,令人讶异不解。本公司无从得知礼遇内容为何,但金融机构之经营管理绝不可因为一己之私而得私相授受,如此言论似已漠视该公司董事会职权,恐有致一人决策之公司治理缺失之虞。

四、本公司与台新金控合意并购在先,中信金控是在本公司与台新金控长时间努力洽议之基础上,临时介入,从未与本公司有任何接洽,影响金融市场秩序:

本公司与台新金控启动合意并购在先、中信金向主管机关申请投资本公司在后,并且在本公司与台新金控努力一段时间进行查核、尽职调查及洽议谈判交易条件后,再依此基础加码,即属影响金融市场秩序之「突袭」行为。

彭主委在今年6月才对外宣示「金融机构与一般企业不同,不能用突击方式」;爰此,中信金控此举不仅违背主管机关的期待,也将造成金融市场秩序的紊乱及不安定。

此例一开,未来合意并购的金金并将会消失,只要规模够大就可任意地去并购其他金控公司,这恐非台湾金融业之福。

五、换股比例是经过严谨考量及谈判才决定的,也符合独立专家的合理区间内:

本公司与台新金控合并的换股比率,是考量双方营运状况、每股股价及未来经营综效与发展等因素,经双方多次协商议定,换股比例也符合独立专家所出具之合理换股比例区间内。

再者,中信金控所称以「股东权益为优先考量」的说法,并不尽然符合企并法的规定。企并法明确规定「公司进行并购,董事会应为『公司』之最大利益行之。」本公司决定并购对象,除了价格公平合理外,也需从各方利害关系人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员工及股东),合并公司间的文化、业务互补性及公司整合难易度等因素,综合考量才能达到公司利益最大化,也只有如此才能使股东权益获得最好的保障。

上周台新金控法说会上,表示不排除在适当时机有调整之空间,是以本公司将会继续努力沟通洽议,以符合股东的合理期待。

六、合意并购应该要优于敌意并购,方能符合主管机关支持鼓励合意并购,不会为并而并的原则:

金融业之并购是很复杂、细致的事,并非价格高、规模大即能确保顺利执行,并购对象必须确保员工、客户及股东权益不在并购过程中受到损害。而如何能做到?其最根本且最重要的元素,就是更深层的文化融合、员工安心及合并过程中公司的经营稳定等。

本公司相信台新金控与本公司的合意并购,能帮助本公司实现利益最大化,包括两家金控都是系出同源的泛新光成员、业务组合的互补性、市值的接近性等。在此基础上,未来的合并整合一定会比被其他金控敌意并购来得更顺利,而且新光品牌会留存下来,对员工有更重要的意义。

然本公司也听到股东对于换股比例的意见,上周台新金控法说会上亦有善意的回应,故本公司会再努力沟通,妥适回应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