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5大声明 「新光金第二波公开收购价不缩水」
▲中信金外观。(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陈莹欣/台北报导
中信金(2891)抢亲新光金(2888)愈演愈烈,今(12)日第2度对台新金(2887)总经理林维俊指控发出5大声明,强调「很高兴台新金跟进中信金的价格水准」,并保证持有新光金51%股权后,第二波49%股权公开收购价不会缩水,以争取投资人支持。
中信金公开收购新光金,设定换股比例为1股新光金换0.3231股中信金并加4.09元现金,以中信金今日收盘价32.15元估,新光金收购约为14.48元,高于新光金今日收盘价13.3元。
以下为中信金声明全文:
昨(11)日有同业对中国信托金融控股公司(简称「中信金控」)有诸多不实指控,为避免外界误解,特此澄清如下:
一、中国信托金控致力提供给股东最好的报酬与回馈,一开始就提供新光金融控股公司(简称「新光金控」)股东较对手溢价30%的方案,很高兴竞争对手台新金融控股公司(简称「台新金控」)在9月11日召开临时董事会,跟进中信金控的价格水准。这再度证明,维持市场竞争机制,有二家业者以上竞争,才真正能够保护股东权益,树立台湾资本市场的典范,所以没有所谓的合意优先。
二、今年上半年至今,中信金控每股税后盈余(EPS)为2.67元,为台新金控1.08元的2.47倍;中信金控税后股东权益报酬率(ROE)达18.4%,台新金控税后股东权益报酬率(ROE)为12%;中信金控股票投报率(至9月6日止)超过22%,台新金控为9%。中信金控进行公开收购,基于良好的经营能力及卓越的产生综效能力,中国信托并购万通银行、台湾人寿保险公司的整合成效卓越。中信金控设定的公开收购价格,基于过往卓越表现而来,所以没有同业所谓乱定价的问题,未来股价表现可期。
三、有同业质疑中信金控帐上现金只有新台币2.8亿元,现金不足,此仍严重误解。中信金控不仅现金充足,资本健全度亦有完整的规画与准备。此次的公开收购资金筹措计划,已送交主管机关审核。反观同业,新光金控董事吴欣儒在9月11日董事会上反对新新并,更质疑台新金控缺乏对未来财务韧性及商业前景考量。这代表「大并小」风险小,台新金控「小并大」的财务风险大,增资会有困难,未来若遇到金融市场波动,抵抗风险的能力相对弱。这体现在台新金控此次不愿意发放现金给予股东,反而以特别股做搭配。特别股实际上是「债」的性质,形同向「卖方借钱」,这显示台新金控有现金不足的问题。此次台新金控并新光金控的提案,尚未送交主管机关审核,是否通过仍有疑虑。
四、同业所提及公司治理议题,中信金控接受主管机关监理,有任何要求,皆配合遵法办理。反观同业,新光金控大股东具名控告台新金控董事长吴东亮涉及违反金金分离、以及金控法第45条所订的利害关系人交易,这显然有利益冲突问题,新光金控45万名股东在意此事将影响股东权益,呼吁相关人应尽速厘清疑虑。
五、中信金控公开收购新光金控,未来应卖的投资人若超过51%,针对超量的部份,中信金控会以第一次公开收购价格,进行第二次的公开收购。所以不会发生所谓49%的新光金控股票,遭到低价收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