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理由 金管會不同意中信金公開收購新光金

金管会。本报资料照片

金管会副主委邱淑贞指出,金管会审议之后,不同意,认为和书件上准备的计划,不足够,经过金管会审查,对新光金的申请公开收购的方式,是持股10%至51%的案子来申请,审查之后发现,首先,对各种整并状况,没有完整规画,使整并方案不完备。

2、如果没有完成整并的话,释股如何处理也欠缺执行内容。

3、对寿子公司财务状况掌握不足,所以增资承诺内容也不完备。

4、公开收购用换股加现金一起,换股的话,对双方的股东权益保障,仍认为有不足,因此予以缓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