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理由 金管會不同意中信金收購新光金

金管会宣布,四大理由缓议中信金(2891)收购新光金(2888),一、中信金收购10~51%新光金持股却对整并各种状况未有完整规划,整并方案不完备,二、若届时未能完成收购,释股处理也欠缺内容,三、对新寿财务掌握度不足,未提出增资承诺,四、公开收购以换股做对价,对双方股东权益保障不足。

中信金是在8月26日向金管会递件申请公开收购新光金,并在9月11日完成补件一次,金管会前后共审查了十个工作日后,16日拍板「缓议」收购新光金,大出市场意外。

金管会副主委邱淑贞说,中信整并规划有很多需改善,很多不确定因素要经过评估,尤其是10月9日新光与台新(2887)将开股临会讨论换股合并,中信需把「各项不确定因素」纳入考虑,但方案中却未能列入。

再者,中信预定收购持股比率10~51%,收购成立最低要件是10%,中信却未能妥适规划不同收购比率的后续整并计划,当无法确保对新光金具有绝对控制力下,后续可能衍生股权与经营权纷争,对维持金融市场秩序有重大潜在疑虑。甚至也可能投资标的因合并案等事由而变更,导致与中信金申请投资计划不符等不明确因素。

简单说,当中信未能拿到新光控制性持股(未达50%)时,新光金将会出现三个大股东,又或是当10月9日新光与台新通过换股合并,但同时中信收购达51%却变成了「台新新光金」23%的股东时,中信又该怎么处理?金管会都未能看到满意的答案。

其次,中信金对未能在期限内(依规是三年)完成整并的释股方案不具体,三、中信金无法掌握新寿损益和财务状况,也未能提出增资承诺书。

四、中信金拟以部分现金、部分发新股做这次收购对价,邱淑贞说,非合意并购又以发行新股为公开收购对价,实际收购价格是不确定。一旦发动收购,双方股价可能受到干扰,潜藏不利应卖人权益问题。

邱淑贞说,金管会近年不鼓励以「股票」做对价的公开收购,过去也无此前例,之前富邦并日盛也是全采现金收购。简单说,金管会倾向公开收购以「全现金」方式进行。

她说,金融市场虽是一个自由竞争的市场,但任何并购行为不能有碍金融秩序与市场稳定,彼此竞争更要相互尊重,以建立金融市场专业形象并维持市场的秩序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