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中信金抢亲新光金失利关键 金管会曝「现金和换股不同」

▲新光金集团外观。(图/记者陈莹欣摄)

记者陈莹欣/台北报导

新光金(2888)与台新金(2887)合意并购遭遇中信金(2891)抢亲,金管会副主委邱淑贞今(16)日晚间临时召开记者会宣布政策,不准中信金公开收购新光金股权,邱淑贞表示,「现金和换股不同」她强调,非合意并购以「换股」而没有用全现金的方式执行,不予同意。

这次记者会,由邱淑贞主持,银行局局长庄琇媛、证期局局长张振山、保险局局长王丽惠陪同。

邱淑贞指出,台新金跟新光金的案子,依合并法的规定,经股东会通过以后办理审查。

「合意或非合意,我们没有所谓的优先性。」邱淑贞表示,两间互没有股权的金融公司,取得10%股权之后再往下谈合并,涉及客户、股东、员工权益。

庄琇媛表示,今早银行局副局长童振源表示,9月24日是最终截止日,之所以提前公告,主要在于并购案的程序必须经业务会报,由于业务会报落在星期一,「如果不是今天,就是下周一。」

「我们已请中信金补件过一次了。」庄琇媛表示,补件的内容他们有回,但回答的内容有些疑义。

庄琇媛指出,非合意并购,在程序上只有经过董事会,因此涉及是否可用现金、股票执行,若要用股票势必增资,但增资要提股东会;这次中信金采「现金和股票」并行,但股东会没有通过,程序上面,以非意并购我们倾向用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