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違反金金分離 台新金發聲明:經主管機關檢視確認符合

台新金控(2887)宣布以100%换股方式与新光金控(2888)合并。记者林伯东/摄影

台新金控(2887)宣布以100%换股方式与新光金控(2888)合并,有新光金股东认为,换股比例不合理,损害股东权益,告发新光金董事洪士琪、魏宝生、林敦仁、吴东明、新胜董事长彭雪芬等五人,涉犯证券交易法之特别背信,且其认为台新金董事长吴东亮与妻子彭雪芬透过共同担任「嘉浩股份有限公司」的唯二股东,实质控制台新金及新光金,违反金金分离。对此,台新金28日提出2大声明。

台新金控声明指出,金控公司负责人及其关系人应遵循「金金分离」原则,法有明文规范;故本公司负责人及其配偶均恪守法令,且亦经主管机关检视确认符合金金分离原则。

台新金控表示,本公司法人董事嘉浩公司、本公司董事长之配偶彭雪芬女士,均未担任新光金控董事,自无违反金金分离规定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