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大股東林伯翰 股東會中對新新併提出二項質疑

新光金大股东林伯翰今日在股东会再发声,提出二大质疑。记者朱汉仑/摄影

新光金控林家大股东第三代林伯翰今日亲自出席股东会,并且再提出两大质疑,其一是股本扩大之后合并的金控能不能保有现在的每股获利能力,二则是特别股为债的性质,能否获得金管会通过。

林伯翰在会场发声质疑,合并之后的金控,资本额将增至2500亿元,如何在2500亿股本之下,仍能EPS(每股盈余)赚1元以上?他比喻,两只大象不能同时共舞的话,如何活得下去?

此外,他也主张,特别股是债的性质,没有人能用债来合并,而且金管会已经表达疑虑了。林伯翰强调,凯基金控先前并购中国人寿,也有用到特别股,但其存续期间是永远的,所以已等同于股,而台新金这次发行的辛种特别股,是三年到期,这个是债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