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許永明、林伯翰:反對特別股加入普通股換股架構

台新金控和新光金控今天下午召开临时董事会,讨论调高换股比例的价格。图/本报资料照片

新光金今日在深夜发布重讯公告独董对于换股比例调高的意见,其中,吴东进派的独董许永明出具反对意见,许永明并且对特别股加入换股架构指出,本次换股内容包含特别股,但特别股对合并后新公司的原先新光金的股东而言:「某种程度只是拿回将来本来就会拿回来的钱,与现金不同。」因此他持反对意见。

除此之外,许永明指出,他乐见换股比例提高,但也强调,本议案给并购特别委员会委员审阅议案时间:「只有短短40分钟。」针对如此重要的合并案,他强调审阅时间着实不够。再者,本次换股比例所使用的控制权溢价,仍维持17%,并未调高,以本案的交易规模,这个控制权溢价实属偏低,因此反对。

除了许永明反对之外,已出面征求委托书的新光金大股东林伯翰,同样反对特别股加入换股架构,林伯翰强调,发特别股等于向新光金原股东借钱300亿元来合并,且3年之后才还,他也指出,对比这次的特别股三年期利率为1.775%,台新金过去发过多次特别股:「甲乙丙丁戊己的条件都比这次辛种特别股来得好,其中利率就在4%以上!」

此外他也强调,由于特别股本身就是「债」,因此,就如同其他的发债,辛种特别股发行,也要经过金管会的同意,林伯翰认为,台新金提出把特别股计入并购架构,由于特别股本身是债的性质,等于向新光金股东借钱来谈合并,用特别股的方式等于对新光金股东「从左手借,右手拿回来」,股东必须厘清认知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