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童幼兒園案 家長心痛遭北市府踢皮球、提6大質疑

北市某私立幼儿园爆发「园长之子」性侵、猥亵多名女童案,励馨基金会、立委林月琴、吴沛忆今天开记者会。记者叶冠妤/摄影

台北市某私立幼儿园爆发「园长之子」性侵、猥亵多名女童案,引起国人关注。励馨基金会、立委林月琴、吴沛忆今天开记者会,该幼儿园部分家长对于一年多来收到幼儿园、台北市政府相关局处互踢皮球、各说各话,发出6点质疑,包括北市教育局消极调查、加害人调查期间未停职、家长无法取得调查报告及监视器画面、园内员工知情隐匿、台北市长蒋万安无回应、咨商预算不足。

部分家长今请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王玥好代念声明。王玥好说,这是家长们深夜共同讨论声明,过程中反复受伤,她为家长们感到心痛,励馨陪伴家长过程当中,深深感受家长求助无门的无力感,性受害者普遍无法了解调查过程,没有充分表达的机会,此案家长们的参与地位,更是低到无以复加,受限孩子年纪,陈述、举证能力有限,身为幼儿法定代理人的家长又无法取得相关证据,只能怀抱自责、愧疚的心情,一方面要保护孩子,又陷入被害人反应。

王玥好说,最遗憾是111年爆发第一案时,若市府能及时适当处理,就能避免更多孩子受害,这群家长是政府失灵的受害者,呼吁北市府提供相关协助。

家长声明写道,幼儿园内性侵害案件涉及繁复的中央、地方法规,北市府作为主管机关都不清楚了,家长怎么可能懂?相关单位若不改进配套机制,罚再多的钱也是枉然。无论是修法、加重刑罚,都跟幼儿园的受害者无关,家长们想知道的是真相,但因市府团队的失职,让加害人持续恶行,憾事重复发生,狼抓延伸至20多名孩童,相关责任难辞其咎。

ㄧ、教育局消极调查,处理多有漏洞,导致陆续20多名园童持续受害

111年7月第一案,究竟有无启动行政调查?该由谁调查?调查了什么?近日教育局发布的新闻稿,写明111年教育局接获通报后即启动调查,这与家长所知不符,难道仅是个案就不用被重视吗?

112年7月爆发园童集体受害事件后,112年8月12日由时任议员的徐巧芯协助召开「园内之教学争议」协调会,以及112年8月26日家防中心,教育局办理的家长说明会中,面对家长提问教育局何以当时未介入调查,任由加害人一直在园内继续借着工作伤害更多园童,教育局皆表示因为111年7月的案件没有人去教育局「立案」,教育局也没有收到「通报名单」,因此无法调查。

112年9月家长们透过洪婉臻议员询问教育局为什么都没有调查111年7月案件,教育件又表示依修正教保服务人员条例、教保相关人员违法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等规定,是112年3月以后才由教育局管辖,所以111年7月事件还不归教育局管。

教育局说法一再反复、卸责,至今家长还是不知道,111年7月的第一起案件到底有没有行政调查、该由谁调查?如有,又调查了什么?且至今仍未看到112年3月园方知悉未报的相关惩处?

二、加害人调查期间未停职

111年「教保服务人员条例」新法虽未上路,但依据教育部110年10月4日台教授国部字第1100122088号函知各公、私立幼儿园的「教育部强化幼儿园 发生性别事件通报调查处理机制」,于调查期间,应「衡酌该事件是否影响幼 儿安全且衡平保障教保服务人员之工作权,提经性平会或认定委员会决议,命 该教保服务人员请假,暂时离开校园现场并静候调查,以维护幼儿权益。」但教育局表示「证据并不足以依规定提送」,也就让加害人继续留在幼儿园中。究竟是证据不足以呈送,还是根本没有行政调查?

而112年3月「教保服务人员条例」修法上路,教育局表示因「幼儿园隐匿111年7月案件在司法调查程序」,以致加害人未被停职。但111年8月家防 扩大会议教育局也有出席,难道教育局不知道111年案件已进入司法?反倒要 等到112年7月其他案件发生,才要求幼儿园将加害人解聘?

三、调查报告、监视器画面,家长皆无法取得

家长至今仍无法看到完整监视器画面,案件爆发后也无台北市长蒋万安所述「让家长能调阅监视器,过程中有请林奕华副市长、社会局全程陪伴,连结专业人士协助 取证之乙事」,仅部分由警方截图指认的画面,且没有收到行政调查报告。

而近日各界竟可以如此轻易取得监视器画面,家长却被百般受阻,无法取得相关监视器、行政调查报告。行政调查与司法侦查程序其实性质相同,均是为追寻真相,并于寻找真相后,决定是否给予行为人惩罚,然而家长在司法的刑事案件待侦查后可看到处分书、审判后可看到判决书,但我们想,既然台北市政府都说好几个行政调查已经结束,那么何时行政机关会提供本案行政调查报告给受害家长?至今我们仍仅能得知幼儿园被废止设立许可,被告、负责人被裁罚的最终结果,但对于如何调查?调查到的详细事实为何,至今仍一无所知。

四、园内员工知情隐匿,未依规定办理

且园内人员知悉未报的状况,教育局说根据「教保服务机构不适任人员认定通 报资讯搜集查询处理利用及违法事件通报办法」第8条规定向负责人报告就合乎规定,但依教保服务人员条例第15条规定教保服务人员是需要直接向主管机关通报,又负责人就是加害人的母亲「球员兼裁判」的状况,这些老师真的没有问题吗?

且依教育局表示,加害人及负责人均已处以终身不得于教保服务机构任职,查教育局新闻稿113年3月12日内容表示仅裁处「负责人未来不得担任教保服务机构之负责人或财团法人幼儿园之董事或监察人」并无「不得于教保服务机构任职」,对于是否有盘根错节的共犯结构?幼儿园内其 员工是否早有未取得教保员执照就违法在园等情事?家长还有许多疑惑在等待解答。

五、面对教育局的消极,我们曾有家长直接写信给蒋市长至今仍无回应,是太忙?系统问题?还是假装没看到?

六、咨商预算不足恳请增列

目前受害孩童众多,家长想帮孩子申请咨商等事宜,但社会局表示由于本年度受害孩童太多已没有预算,恳请台北市政府评估增列相关预算给社会局。

立委林月琴说明事件始末与疑点。记者叶冠妤/摄影

立委吴沛忆指出台北市教育局有3大缺失。记者叶冠妤/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