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长之子性侵猥亵6童 重判28年

台北市信义区某幼儿园园长的儿子涉嫌猥亵、性侵6名女童,台北地方法院16日依224罪各判处5年至12年不等徒刑,应执行28年徒刑,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喧腾一时的北市信义区某幼儿园园长儿子,涉嫌猥亵、性侵园内女童,引发社会哗然,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合议庭认定被告对6名女童,共犯下加重强制性交、加重强制猥亵、拍摄儿童性影像等224罪,一罪一罚,16日判决每罪有期徒刑5年至12年不等,应合并执行28年徒刑。可上诉。

本案源于2023年7月间,一名在案发幼儿园就学的女童返家后,无意间与母亲聊及学校男老师会摸自己下体,其母听闻后,持女儿房间录有母女对话的监视画面,作为证据报警。案经检警侦办发现,该名狼师当着所有学童的面犯案,不少学童都亲眼看过他伸出狼爪。案发的私立幼儿园非知名连锁业者,涉案男老师为园长儿子,被害者当时均为4岁至5岁的女童,有6名女童遭性侵。

去年8月,检方依对未成年违反意愿猥亵、加重强制性交等罪起诉该名幼儿园男老师,全案移送北院审理后,北检持续侦办,经执行第二次搜索,又从被告手机等设备,扣得数百部偷拍的女童性影像,包括照片及影片,至今逾20名女童受害。

北院审结全案后认定,这名狼师2022年7月11日至去年7月10日间,于任职的幼儿园内性侵、猥亵6名未满7岁幼童,经传唤被害幼童及其父母、幼儿园老师、心理咨商师,并勘验父母拍摄幼童揭露案件的对话录影、幼儿园内监视录影画面、被告另案遭搜索扣得的儿童性影像档案、幼童验伤单、心理咨商报告等,认定确实犯有相关犯行。

合议庭认为,被告家境及学识良好,且具幼儿保育的专业知识背景,深知幼童于学龄前身心发展健康的重要性,明知被害人都未满7岁,并无同意或拒绝性自主能力,却为满足自己的性欲,性侵、猥亵、拍摄性影像且时间长达1年之久,被害人数众多,犯罪恶性重大,且造成被害人身心创伤甚钜,犯后态度恶劣,就被告所犯244罪为整体评价,审酌所犯数罪类型、次数、侵害法益性质等情形,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2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