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榛蔚党纪处分 减为停权1年

徐榛蔚表示,停权不会打击她为花莲打拚的心。(花莲县政府提供/王志伟花莲传真)

花莲县长徐榛蔚前年未获国民党核准,帮丈夫无党籍立委傅崐萁助选,去年9月24日遭国民党考纪处分停权1年6个月,徐榛蔚去年10月在党务高层建议下向考纪会申诉,考纪会昨天开会驳回徐的申诉,也未采纳地方建议的申诫处分,但考量徐的执政贡献,表决后改为停权1年。

据悉,考纪会原订上月11日讨论徐榛蔚处分申诉案,但前1天以「出席人数恐不足」临时取消,中央人士随后亲赴花莲,偕徐面会傅崐萁沟通,希望由花莲县党部以徐对党诸多贡献,建议考纪会改采申诫处分,但仍尊重中央考纪会合议制决定。

考纪会昨天开会审议,认为徐违纪证明确,驳回徐的申诉;另花莲县党部来函表示,徐当选县长后执政表现良好,且因应政府开放莱猪,很快地通过零检出自治条例,建议改申诫。委员讨论后,不同意改判申诫,但认同可减轻,当场拟出停权1年、半年两案,经表决7比5,决议改停权1年。徐榛蔚停权至今年9月23日期满,现暂停中常委,恐将影响竞选下届中常委资格

对此,徐榛蔚表示,7名考纪委员的个人意见,竟然凌驾党意、压迫民意,甚表遗憾!但不会打击自己热爱国民党,继续国家、花莲打拚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