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请假合情合理

(图/本报系资料照)

往昔选举为人所关注者,不乏是政治人物为求党内初选出线或大选胜出,宣称「只做一届」云云。往往当选后有做到者寥寥,更多的是宣示后依旧落选而无实现诺言的一天。

近年选举轮到「落跑参选」成为无役不与的选战话题。国民党部分推出的候选人已连续三届都是直辖市长带职参选,不同的是,此番终于轮到绿营总统参选人赖清德同样是带职参选。如按最严格的「落跑」定义,带职参选请假与否在所不问,本质上皆为落跑行为无疑。

然而必须厘清的是,「只做一届」也好,「落跑」参选也罢,不仅都不违法,且皆为法所允许,全是选举时的形势使然所产生的「政治动作」,实在不需加以高度道德绑架,否则只会平添政治纷扰,严重者,更有不当限制人民依宪法行使选举权之虞。

再者,如上述政治动作真有严重影响政治安定、违反人民托付之虞,何以那些以民代为主的好事者,不早日修法成全「只做一届」?自朱立伦首次带职参选总统后不发起修法之议?至晚,也应于韩国瑜落选后设法修法填补他们心中自以为的法律漏洞。何苦师心自用当成选举提款机怠惰立法至今?让侯友宜遭殃,赖清德也遭殃及。

奉劝孜孜不倦于此者,将上述本质上是政治问题的选举事务当成法律问题一再欺骗人民,此举绝称不上是高明的政治道德,更可能因此而误判形势,以为人民只在乎「落跑」小事,而不是那早已千疮百孔不堪闻问的国政大事。事实上孰轻孰重人民岂会轻重不分,留待选举投票给予严厉惩戒而已!(作者为自由撰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