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票失窃 谁放任民主被偷走

(图/本报系资料照)

中央社报导指出,2024大选投票日当天,台北市松山区第654号投票所284张空白总统选举用余票,竟被1名75岁郭姓男子偷拿走,但因当事人侦查期间坦承不讳,台北地检署处分缓起诉,期间2年,应向公库支付8万元。

然而,空白票本应是受到选务人员严格管制的物品,数量又多,怎会轻易被郭男拿走呢?报导中提到,检方查出,郭男去看开票作业,不满选务人员选务作业,看到置放于交谊厅沙发上以纸箱装置的用余选举票无人看管,将用余的284张总统副总统空白选举票藏匿于衣服内侧口袋内携出。

检方表示,郭姓老翁将空白选举票带到5楼的阅览室,藏放于阅览室角落的书柜上;郭姓老翁担心选举票上遗留指纹恐遭查获,将最上面2张选举票揉成一团,再携至4楼洗手间放入马桶内冲掉。

问题来了,第一,依照投开票所工作人员手册规定,投完票后必须清点用余票,点完后要包封,并非投完票后就可以乱扔不需管制的物品,那为什么这间投票所的选务人员可以松散到把用余票直接放在交谊厅沙发上且不派人看管呢?

第二,275张选票并非小数字,除非郭男穿的是甚么特别订制的超大件衣服有着超大超深口袋,否则要如何将275张用余票通通藏匿于衣服内侧口袋内呢?

最后,投开票所开票时散漫到1位来看开票的民众,都可以轻易偷走近3百张选票,那如果遇到不肖的选务人员,要趁机偷走少量的有效票,是否也没多大的困难了?

因此,无论如何,这件事情都不应该等闲视之,针对投开票流程的规范和选务人员的训练,中选会都应进一步检讨改革。今天郭男偷得的毕竟只是余票,如果连有效票都曾被有心人偷走过,无法反应真实民意的开票数字,要如何使人民对民主选举制度有信心呢?(作者为全民监票行动联盟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