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前狂查赴陆招待? 最高检曝6标准「这类型」不追诉

选前狂查赴陆招待? 最高检曝6标准「这类型」不追诉。最高检。(本报资料照)

检调在2024年总统及立委选举前夕,严办里长及国人赴陆招待介选案,引发各界质疑,批评「以前不办,选前狂查」,检调办案有政治目的,最高检察署29日再公布赴陆介选6大查察标准,强调是追查主谋或主办人,若单纯受邀招待,并与选举无关,无违法疑虑者,不会追诉。

最高检表示,境外势力介选反渗透法案件从4年上届总统选举的零件,而本届总统选举,到今天全国检方已针对85件、155人侦办中。可见境外势力正以前所未有方式,透过不同面貌、途径影响台湾选举。

外界质疑过去早有国人赴陆接受陆方部分费用招待,何以独独此次里长不能?最高检澄清,赴陆介选有6项侦查标准:

1.厘清陆方接待之机关(构)、层级、职称。

2.台湾地区发起人、招揽人、联络人及参加人是否具有参选或辅选身分。

3.国人参与赴陆旅游所缴交之费用有无退回或依其行程与市价不相当者。

4.村里长等赴陆旅游收受金钱或不正利益,主观上是否有与选举相关之认知(明知或默认)。

5.村里长赴陆参访或接受招待时间与选举之紧密性。6.有关村里长于选举期间赴陆无偿接受招待情事,检察机关系追查受大陆官方等组织资助,而招揽、策划国人的行为人或主谋。如单纯受邀招待,并与选举无关,而无违法疑虑者,自不在追诉之列。

最高检强调,若是单纯两岸或国际交流,与选举活动无关,且无违法疑虑,即非司法追诉对象,但此次在选举期间,村里长赴大陆接受招待,与选举时间紧密连接,是陆方有目的性的资助旅游食宿交通等等相关费用,并做选举指示或暗示,很明显跟选举有紧密关联性,陆方官员冀图影响或动摇有投票权人之意愿,当然对选举会产生实质影响,明显违反台湾法令,并非单纯两岸交流。

最高检说,任何国家都不会容忍外国势力影响其本国选举,例如美国华盛顿特区检察官办公室在2018年即起诉11位俄罗斯籍被告介入美国2016总统选举。国人赴陆接受对方资助,影响台湾有投票权人之投票意向,类似情事若发生在其他国家,相关人早就被绳之以法,希望国人明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