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伦审查资讯应公开

(图/本报系资料照)

最近民进党诸位因「抄袭」而被撤销硕、博士学位的政治人物,都抵死不认「抄袭」,只肯说是「小瑕疵」,但却又说「尊重审查结果」、「将循管道申诉」云云,其实这都是故布迷阵、避重就轻,想移转焦点,让许多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学术伦理的人,误以为这是政治打压,施以同情,集矢攻击学校及学伦会,网路上一片叫嚣、谩骂之声。

我在学术界30多年,深知学术伦理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也是最严肃不过的命题,凡是涉及到学伦问题,都必定得经过审慎的评断,才能论定。要判定一本论文是否有「抄袭」嫌疑,其「抄袭」处是否足以影响其论文的存在,以及是否构成撤销学位的要件,都必须将其论文内容详加比对、条分缕析,一一检视、条条列出,以作为判定的依据,然后经由审查委员相互讨论,充分释疑,才能得出最后的结果。有时候,其过程的艰难,甚至远远超过撰写论文。这绝对不是一般人所误认,以为凭三两主事者以意识形态挂帅,就可以定其是非、有无的。

政治人物之狡狯,往往就在于此,明知自己绝对是无法否定抄袭的,却一定非得故作冤屈状,以模糊焦点的方式,混淆视听,一句「政治迫害」,就可以大卸其责,反正只要熬过风头,自然可以船过水无痕,甚至成为其累积的政治资产。

究其所因,无非是目前的学术伦理审查,通常只公布结论,而对其如何获得此一结论的具体事证,皆以「保密」原则加以封禁,像台大审查林智坚的论文般,还有重点说明的,其实还属仅见,大多数都只是函送被检举人而已,从不对外公布,甚至连检举人也都蒙在鼓里。也正因此,当事人自然可以夸夸其谈,甚至狂言猖披,摆出一副受害者的姿态,欺瞒那些不识不知的支持者。

这是政坛上常见的「苦肉计」,但用之学术伦理,「瞒者瞒不识,识者不可瞒」,却也未必没有效果。因此,流言蜚语,满街传播,寖至于真假无别、是非混淆。这也是一干「抄袭惯犯」,敢于如出一辙的援用的原因。

要破除这种迷障,其实非常简单,就是将所有的详细审议资料,除了审查人的姓名加以「保密」外,全部公诸于世,就事论事,听凭公断。审查者固可理直气壮,而抄袭者也将无所遁形。在法院中,法官审断案情,必有公开的判决书示众,可供随时检阅,学伦审查,既事关当事人的清白,又关乎学术的正义,岂有封存、保密的道理?(作者为退休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