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两建议 活化闲置空间 招商补财务
台北市宣告进入大都更时代,中继宅的需求成为北市府亟需解决的课题。图为0403花莲大地震后台北市长蒋万安(右三)视察南机场整建住宅灾情。(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宣告进入大都更时代,随之而来的都更住户安置问题也成为烫手山芋,但已供不应求的社会住宅,如今又增加中继宅需求,也成为北市府亟需解决的课题。有学者指出,在合理容积范围内,公部门改建可适当增加容积,释出更多空间做公共服务,北市六张犁派出所公办都更即是相当成功案例,以都更方式活化闲置空间,改建后纳入地方民众居住及活动需求。
政治大学不动产研究中心咨询委员、政大地政学系教授林左裕肯定机关空间改造作法,他建议可以提高建筑自偿率,透过1楼释出商业空间获得租金收入,不仅可以再回填补助加速社宅兴建,也有机会透过补贴盈亏再压低社宅租金,相辅相成。
林左裕表示,在目前高房价趋势下,显示都市供给不足,楼板面积也会愈来愈贵,所以解决高房价的其中一个手段,就是增加公部门供给,最直接就是透过国、公有土地兴建社宅,也可一并解决少子化的公共托育、解决人口老化的日照机构。
他坦言,在政府有限预算内,以全额补助方式兴建,无法快速增加,可能一次只能盖几栋,但若是提高「财务自偿性」,财务自偿性愈高,便有机会能遍地开花愈盖愈多。
林左裕指出,在预算限制下,可考虑增加商业空间使用,例如社宅1楼可尽量当作商用空间使用,出租店面给店家或对内、对外营业餐厅,只要增加商业空间就可提高财务自偿性。
淡江大学建筑系教授郑晃二认为,在合理容积范围内,公部门改建可适当增加容积,假设公部门厅舍原本因容积率、建蔽率可盖到8楼,但当初是做特定用途的公共设施,所以只盖2层楼,改建时可以增加法定容积,释出更多空间做公共服务。
以六张犁派出所公办都更为例,就是市府清点低度利用、包括老旧办公室、宿舍再次运用活化,改建成地下4层、地上12层的多功能复合式住宅大楼。
郑晃二提到,政府释放容积是公共财,透过新建案提高容积当诱因,换取建商兴建公共设施可节约政府财政支出,但过度使用容积奖励也会增加都市空间负荷、用掉下一代都市品质,他认为活化再利用闲置、老旧空间较符合都市永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