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利桑那州恢复「禁止堕胎」法 州长心痛:最黑暗的一天

亚利桑那州州长凯蒂对「禁止堕胎法」感到痛心,表示会尽全力保护生育权。(图/美联社)

美国亚利桑那州(Arizona)最高法院昨(9)日裁定,该州必须遵守160年前就制定的法律,禁止任何堕胎行为,除非有危及到孕妇生命才允许女性堕胎。对此,该州民主党籍州长凯蒂(Katie Hobbs)就痛批这项法律是该州「最黑暗的一天」。

根据多家外媒报导,早在1864年就制定的禁止堕胎法在亚利桑那州当时尚未成立,但是法律已存在,并在1901年才被纳入法典。据悉,若是提供女性堕胎服务的人恐怕会面临2至5年的刑期,而这也是促成亚利桑那州成为全美国堕胎法最严重的州之一。

其他有类似法律的州位于美国南方,包括阿拉巴马州(Alabama)、密西西比州(Mississibbi)以及德州(Texas),该法律并没有将「强暴」或「乱伦」认定为例外,但如果孕妇的生命受到威胁,则允许堕胎。

目前美国有数个州都在禁止不同怀孕阶段的堕胎,其中有2个州只要检测到胎儿的心跳声就会禁止堕胎手术,而心跳声通常出现在孕妇怀孕6周后,并意识到自己已经怀孕之前。

对此,亚利桑那州州检察长梅伊丝(Kris Mayes)表示,只要她还是州检察长的一天,就不会有任何女性或医师,会因为这条恶法而被判刑,她也绝对不会引用禁止堕胎的法律起诉任何人,也不会有任何亚利桑那州的检察官这么做。

民主党籍州长凯蒂表示,这项裁定是该州「最黑暗的一天」,直言这项2个世纪前就存在的过时法律如今仍笼罩在女性之上,此法律不仅伤害女性,而且只会为了女性、医师和人民带来混乱,她喊话「作为一名州长,我承诺会尽一切权力,保护我们的生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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