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危急仍遭最高院禁止堕胎 德州孕妇赴别州动手术

来自达拉斯(Dallas)的31岁孕妇柯克斯(Kate Cox)怀孕已超过20周,但她的胚胎带有罕见基因缺陷「爱德华氏症」(full trisomy 18),这意味胚胎可能在出生前死亡,多数幸存者也仅能存活数天。(图/ 路透社)

美国德州一名孕妇上周获地方法院准许因健康风险堕胎,随后遭德州最高法院暂时阻止。这名孕妇的律师今天表示,她已前往别州堕胎,数小时后最高院宣布驳回地院的许可判决。

法新社报导,来自达拉斯(Dallas)的31岁孕妇柯克斯(Kate Cox)怀孕已超过20周,但她的胚胎带有罕见基因缺陷「爱德华氏症」(full trisomy 18),这意味胚胎可能在出生前死亡,多数幸存者也仅能存活数天。

医师警告,若不中止怀孕,可能导致柯克斯的子宫破裂,危及她未来的生育能力,甚至是性命安全。柯克斯上周提出诉讼,并获得德州曲维斯郡(Travis County)地方法院法官裁定有权堕胎。

此后,德州检察长派克斯顿(Ken Paxton)向德州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还扬言将追究所有执行堕胎手术医师的责任。

生育自主权中心(Center for Reproductive Rights)理事长诺查普(Nancy Northup)说:「过去一周的法律困境对柯克斯来说有如地狱…她的健康岌岌可危」。

诺查普说:「柯克斯反复进出急诊室,她不能再等下去了。这就是为什么法官和政治人物不应该替孕妇做健康照护上的决定,他们又不是医师。」诺查普代表柯克斯与她的丈夫兼医师提出告诉。

柯克斯离开德州后,德州最高法院发布支持州政府的命令,并驳回下级法院的裁定。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1973年在「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做出保障堕胎权的裁定,但去年6月又推翻这项裁定,结束近50年来对堕胎权的宪法保障。

德州实施全美最严格的堕胎法之一,就连遭到性侵或乱伦怀孕都禁止堕胎。该州还制定法律,允许一般公民控告任何执行或协助堕胎的人。

德州的医师若因执行堕胎遭判有罪,可能面临长达99年的牢狱之灾,以及最多10万美元(约新台币315万元)罚款,并吊销医事人员执照。

德州虽允许孕妇在面临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堕胎,但医师们认为,相关法规措词在实务上太过模糊、难以认定。

诺查普说:「柯克斯有能力离开德州,但多数人没办法,一旦落入这种情况,可能等于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