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新快报讯 记者8月9日获悉,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近日发布《广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到,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在重点学科和关键领域创设优势集中、具有区域特色和产业特色的高水平、专业化社会科技奖。鼓励面向青年和女性科技工作者、基础和前沿领域研究人员设立奖项。同时,广东省社会科技奖应当具有与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相适应的资金来源和规模,在奖励活动中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取任何费用。资金使用应当相对独立,专款专用。
《征求意见稿》要求承办机构应当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奖励受理、评审、监督等机制,通过固定网站或者其他公开渠道如实公开奖励名称、设奖者、承办机构、奖励章程、评奖结果、办公场所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另外,广东省社会科技奖应当坚持公开授奖制度,鼓励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奖励方式。
采写:新快报记者 陈慕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