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动物防疫工作

在昨日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表决通过,实施办法共二十七条,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办法采用废旧立新的方式,回应本市动物防疫面临的新情况、新需求,将进一步健全本市动物防疫体系,提升动物疫病和人兽共患病防控能力,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畜产品供给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针对近年来本市新兴的动物展示、演出、比赛、互动体验等业态,实施办法明确活动举办者、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依法取得的检疫免疫等证明。

本次立法采取废旧立新方式

动物防疫工作事关养殖业生产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事关公共卫生和生态环境安全。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现行《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于2014年通过、2019年修正,一些条款需要通过修改与上位法保持一致。此外,近年来本市动物防疫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室内动物园、互动体验馆等新兴业态不断涌现,互联网动物诊疗需要加强监管等。为了贯彻落实上位法,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解决本市动物防疫面临的突出问题,有必要对条例作出修改,为筑牢城市公共卫生安全防线提供制度支持。

本次立法采取废旧立新的方式,将条例名称修改为《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对上位法已经有明确具体规定的内容,不作简单重复照抄;结合本市实际,对上位法授权性、原则性规定进行补充、细化,对本市动物防疫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明确针对性的制度措施。

推进动物防疫工作协作机制

实施办法优化了管理体制,夯实动物防疫责任体系。结合本市实际,实施办法通过健全政府职责、明确生产经营主体防疫责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构建区域合作机制等规定,进一步夯实动物防疫责任体系。

其中,为健全市区两级防疫体系,实施办法明确市、区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在经费预算、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保障作用;规定乡镇、街道在动物防疫方面的职责,村(居)委会给予协助。实施办法明确了生产经营主体的动物防疫责任,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做好免疫、检疫、消毒、隔离、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动物防疫工作,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条件的,可以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实施办法还推进动物防疫工作协作机制,本市将加强与天津市、河北省以及其他有关省市在风险评估、疫病净化、动物检疫、监测预警、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养犬者应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

实施办法落实上位法规定,坚持动物疫病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完善强制免疫制度、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和风险评估等规定,进一步强化动物疫病风险源头防控。

其中,实施办法明确本市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动物防疫部门应当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工作。规定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动物防疫部门应当及时公布犬只狂犬病免疫接种点信息。

实施办法还细化了上位法关于街道、乡镇组织做好流浪犬、猫防疫管理工作的规定,明确街道、乡镇必要时可以组织相关社会力量提供防疫、救助等专业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街道、乡镇做好相关工作。

针对动物饲养场,实施办法鼓励动物饲养场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动物疫病净化场。要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和风险评估,规定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动物疫病监测、风险评估和疫情预警,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动物互动体验应公示检疫免疫证明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结合首都大城市动物防疫管理要求和新兴业态发展情况,实施办法聚焦动物防疫关键环节,加强全链条监管,进一步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效能。

其中包括,实施办法规定,要完善定点屠宰制度,细化定点屠宰厂(场)设立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建立动物产品流通可追溯监管制度,要求定点屠宰厂(场)建立进场查验登记和出场记录制度;落实上位法对家畜家禽活体交易管理的规定,授权市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提出禁止交易的区域或者场所,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针对新型业态,实施办法提出,要建立新兴业态的防疫管理制度,针对近年来本市新兴的动物展示、演出、比赛、互动体验等业态,明确活动举办者、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依法取得的检疫免疫等证明、建立并执行防疫制度的责任,明确场所提供者应当查验文件、督促活动举办者和经营者落实动物防疫要求的责任。

实施办法规定,完善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明确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无害化处理责任,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并向社会公布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和公共收集暂存点。明确动物诊疗机构的动物防疫责任,加强互联网动物诊疗活动管理,要求动物诊疗机构从事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应当由执业兽医师实施诊疗,并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诊疗许可证等相关信息。

将加快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推动落实

未来本市将如何推动该实施办法有效落实落细?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抓好学习培训,组织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实施办法,深入领会精神实质,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履行好动物防疫法定职责,切实担负起实施办法赋予的职责使命,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能力。

实施办法根据本市动物防疫特点,制定了指定通道进京、畜禽定点屠宰等核心管理制度。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快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为实施办法顺利贯彻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文/本报记者蒋若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