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提出12项任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新快报讯 近期,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提出了12项主要任务以及组织保障措施,大力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百千万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全省每年新增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面积400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800万立方米以上,林业产业总产值达1万亿元。在此基础上,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提高林地产出率,不断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提高、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实施方案》提出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12项主要任务,包括加快推进“三权分置”、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优化公益林利用管理机制、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推动林业产业发展、探索完善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强化林业发展用地保障、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先行探索等。
《实施方案》要求,要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各地组建林权收储机构,引导农户等经营主体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市场化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推动规模集约经营。加大林业规模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探索采取“补改投”等多种方式加以扶持。推广家庭联合、股份合作、农户托管等经营模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林业专业合作社、集体林场,推进集体林场分类管理,鼓励各类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林业投资经营,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
《实施方案》指出,要推动林业产业发展。发挥产业龙头带动作用,多渠道支持集体林业大市、林业大县培育发展林业支柱产业,打造油茶、竹、森林药材、花卉苗木、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香料香精、生态旅游、森林康养八大产业集群,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推进现代林业产业建设。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彤 通讯员 林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