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证监局: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宣瑞国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广东证监局向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宣瑞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12号)。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决定对ST华铁、宣瑞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ST华铁应采取积极措施清收全部被占用的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宣瑞国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措偿还占用ST华铁的资金;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并在整改完成后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实现真整改、全面整改。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