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证监会发布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在部分项目中履职尽责不到位;投行立项环节把关不严;质控、内核核查把关不严;投行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不完善。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根据《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证监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