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後施行問題更大」…土地分配不正義 學者提2解方

前环保署副署长、海洋大学荣誉讲座教授邱文彦。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国土计划法是否延后施行?各界态度分歧。学者提醒,国土法准备期成本已超过十亿元,延后只会造成更大问题,「分批上路」成目前最大公约数,对于关键「土地分配不正义」问题,学者张学圣则提出两大解方。

前环保署副署长、海洋大学荣誉讲座教授邱文彦是当年「国土计划法」提案者。他指出,国土法五进五出立法院,历经廿三年通过后至今八年,从区域计划法转轨到国土计划法虽仍有诸多检讨空间,延期实施却会造成更大问题。

邱文彦解释,过去国土破碎化持续恶化,延期恐将鼓励更多农地违章、碎裂,更使零散、浮滥的光电场蚕食鲸吞农地。此外,粗略统计国土计划法成本,中央高达四亿元、各县市都有上千万元,成本恐已超过十亿元,他建议成立专家小组逐一厘清问题。

成功大学都市计划学系特聘教授张学圣表示,国土计划上路是追求「环境、社会公共利益」,与「尊重私人财产权利」间必然冲突,若要解决,政府其他资源势必要投入,「农政资源的挹注是国土计划的重中之重」。

张学圣表示,农民要的不是一、二万元的施舍,而是当农业要成为国家产业、永续的一环时,就应将农家收入的「楼地板拉高」,这并非随便撒钱,而是让堆叠式给付涵盖青年农民、生态环境政策,这种公平正义的形式也是经济学上「外部效益内部化」的一部分,应有更大力道促成转型。

张学圣提出两大解方。第一是拟定「土地变更衡平机制」。他说,除了农业部差别补助外,内政部也应有衡平机制,可从子法纳入土地变更权力机制,让涨价归公或税则机制纳入,同时在国土计划法第三条部门发展策略中增订子法,让农业、经济、环境、财政等各部会提出具体策略。

其次,国土法横跨农业、环境、财政等多个单位,主管机关内政部缺乏横向协调功能,建议国土法第二条应修正,将主管机关内政部修订为具有协调、调度跨部门实质能力的机关,一是改由国发会主责,二是提高到行政院层级,扩充既有的行政院国土计划审议会功能,主席由政务委员提高为院长层级才能发挥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