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审政媒宣传费

(图/行政院提供)

媒体自由是一个民主国家是否正常运作最重要的指标之一,就像司法体系是皇后的贞操一样,如果这两道防线都崩坏,那我们所号称的「民主」恐怕只会剩下一个腐朽不堪的空壳。

这样的观念也是我们许多民主先驱所主张甚至是挺身捍卫的价值,不过我们却看到,赖政府114年度媒体政策及业务宣导总共编列14亿9288万元,如果再回过头比较113年度,该项目的经费是9亿226万元,增加的幅度高达65.4%,幅度之大确实令人感到不可思议,难怪有立委直接指出,民进党自2016年执政以后,屡屡传出以政府标案形式,将媒体采购、宣传案发包给特定媒体,所以质疑新增的经费是不是又要留给特定媒体,帮政府大内宣?

对于这样的质疑,行政院当然矢口否认,只是当我们看看过去的例子,数字是会说话的,特定媒体在这样的预算金额中所获得的利益极为凸显,特别是当政府或特定政党有需要的时候,总会有特定媒体出来护航。这样的共生模式对于台湾的民主发展是弊大于利,因为媒体失去第四权的角色,政府也容易变得有恃无恐,长期来看对于台湾民主制度的发展绝对是不好的。

值此同时,支持立委应该更审慎的查核其中的细目,对于不必要的预算绝对要大幅度的删减,否则一旦这样的预算能走出立法院大门,最后受伤害的将是全体国人。

政府公信力的建立相当不容易,重要的是要推动福国利民的政策与制造和谐的社会氛围,但我们这些年看到的是一种执政与在野的盲目对抗。媒体的推波助澜也是关键,回过头看又是共生关系的因果。如果真的有心为国家的长治久安,请主政者先检视政府与特定媒体的关系,然后做出应有的修正,现在的预算审查只是其中一个过程,如果执政者能够改变执政的态度,真正谦卑的面对民意,更公平的对待媒体,相信目前这种朝野对立剑拔弩张的态势将会扭转;相反的,如果执政者还是依靠特定媒体的大外宣与侧翼的护航来掩饰执政无能的窘境,最后终将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这绝对不是我们所乐见的结果。

民主国家中媒体的角色无可取代,但所谓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执政者与媒体的关系应该要有界限,相信执政者应该心知肚明!(作者为政治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