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延长
2月底前参保缴费,可全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新快报讯 记者麦婉诗 通讯员穗医保宣报道 新快报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医保局了解到,为保障群众参保权益,持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覆盖面,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质量,实现应保尽保,2025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延长至2025年2月28日。在延缴期内完成参保及缴费的参保人,可全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统一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的要求,自2025年起,在集中征缴期以外参保缴费的人员,不符合广州市中途参保情形的,将有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比如:2025年3月1日缴费到账,固定等待期为3月1日至6月1日,6月2日开始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不追溯2025年1月1日至6月1日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