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邀请业主参与新房查验

新快报讯 8月29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官网挂出了关于征求《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业主查验试行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意见的函。业主可预约前往查验新房,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后,建设单位要进行整改逐一销项。

方案指出,要在全市新建住宅工程项目(包括已预售商品住宅或回迁安置住房项目)竣工验收前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业主查验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业主对房屋工程质量进行查验,让业主提前了解所购房屋工程质量情况,从使用主体角度关注工程质量问题,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迅速落实质量问题整改闭环,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减少相关工程质量投诉和信访。

具体怎么执行?业主可本人或授权他人(一般不超过3人)预约前往查验。尚未完成选房的安置住房,可由安置村(居)民代表组成查验组,参照方案实施。

建设单位根据活动计划在住宅工程质量业主查验活动7日前通知已购房或已选房的业主,告知业主查验工作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并进行登记,每批查验时间包括工作日及非工作日供业主提前预约选择。

在查验活动期间,建设单位要安排熟悉的专业人员陪同看房,并向业主发放《住宅工程质量业主查验活动问题反馈表》,业主发现房屋存在的问题当场向建设单位反馈,双方签名确认。

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这些问题是否为房屋质量问题进行甄别,并告知看房业主,对于超出业主查验范围的非房屋质量问题(如涉及规划、销售、绿化、交通及车位、虚假宣传等),或超出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购房合同的诉求,建设单位应积极与业主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购房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处理。

方案提出,对活动中业主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要形成问题台账,迅速组织参建责任主体进行整改逐一销项,整改闭合后建设单位才能组织竣工验收。另外,所有质量问题均得到整改后,建设单位要将整改情况形成《住宅工程质量业主查验活动问题反馈表》及时反馈业主确认,将整改完成情况汇总后填写《住宅工程质量业主查验活动情况汇总表》,并将其签章确认后抄送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于9月30日(星期一)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广州市住建局。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