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柜台债券业务开办机构要切实防范风险
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有关精神,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拓展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柜台债券业务座谈会,研究部署落实相关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陆磊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柜台债券业务作为中国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提升直接融资比重,优化金融体系结构,推动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柜台债券业务发展空间大,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作,希望各家机构密切配合,完善柜台债券业务规则,做好柜台债券交易、托管、结算、做市等系统建设和内部协同,加快形成市场效应。柜台债券业务开办机构要切实防范风险,做好内控管理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为个人、企业和中小金融机构提供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投资交易券种和交易方式,促进柜台债券业务平稳健康发展。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负责同志交流了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政策性银行、部分股份制银行、证券公司、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市场金融基础设施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