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种草修筑“水下森林”

水草纤纤,绿意盈盈。初夏的风拂过水面,多名工作人员身着防水服,站在河道中俯身栽种苦草。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举办主题为“共筑绿色未来建设美丽浦东”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前往检察公益诉讼实践示范基地见证现实版“种草”现场。此次活动也是该院探索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的一次有益实践。

2022年12月,温某某等人因种植苦草数量不足,无法满足其公司销售需求,先后5次盗取浦东新区多区域河道内生长的苦草,盗挖重量共计7吨多,用于销售获利。

苦草属于沉水植物,它可以通过吸收水体中的氮、磷等微量元素,抑制藻类生长,发达的根系可以紧固底泥,吸附水中悬浮物,从而提升水体透明度、净化水质。此外,苦草可以为降解微生物提供良好生境,进一步增加水生态系统食物链长度和复杂性,从而形成稳定、平衡的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的河道治理作用和经济价值。

经审查,浦东新区检察院认为,温某某等人的行为破坏水生态的平衡,造成生态环境受到损害。2023年5月,该院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与当事人达成磋商协议,约定由温某某等人对所盗苦草进行补种,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2023年6月,在检察官的现场监督下,当事人履行恢复原状的责任,在涉案河道中补种苦草6万余株。但是,补种是否足以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检察官指出:“盗挖苦草所产生的损害不是简单的偷多少补多少就能修复的,还需要考虑到苦草被盗期间其原本能够起到的生态修复作用,我们一般称之为期间功能损失。”

为此,浦东新区检察院委托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就涉案河道内苦草被盗至补种完成期间发生的生态环境损害开展司法鉴定。经鉴定,本案的期间功能损失价值量化为3.4万余元。经与当事人磋商讨论并参考专家意见,决定以“异地补种”的替代性生态修复方式,实现被损害生态环境最大程度的修复。

于是,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受邀参与整改过程,现场跟进调查,确保当事人整改到位,切实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活动当天,“异地补种”的1398平方米苦草被栽种到河道中,为河道生态筑起一道“水下森林”。“这改变了传统的一罚了之的办案模式。以替代性生态修复的方式让当事人履行义务,一方面当事人依法承担了责任,实现了生态效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也起到了整改教育、普法宣传的积极作用。”检察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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