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推动防沙治沙用沙 筑牢西北生态安全屏障
■新疆是我国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最大、分布最广、风沙危害最严重的省份,遏制土地沙化、治理沙化土地是新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特色沙产业发展,坚持“治沙”与“致富”相结合,把发展特色沙产业作为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聚焦“三北”工程和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等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以高质量监督推动新疆防沙治沙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日,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由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2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对《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
荒漠化仍是重要生态问题
新疆是我国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最大、分布最广、风沙危害最严重的省份,遏制土地沙化、治理沙化土地是新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麦丽燕·司马义介绍,新疆原《实施办法》实施16年来,在推动防沙治沙步入法治轨道,促进生态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实现由“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的历史性转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土地荒漠化仍是最严重的生态问题。
为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防沙治沙新形势新任务,按照法治统一的原则,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将修订《实施办法》纳入五年立法规划,列为2024年立法计划重点项目积极推进。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防沙治沙监督工作与修法工作相融合,同步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调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晁群勇说,这些工作为全面了解修法需求,针对问题修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修订后的《实施办法》明确了防沙治沙工作的原则、要求和工作机制,强化了防沙治沙的科技支撑,增强了防沙治沙规划的刚性约束,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并完善保障措施。
推动特色沙产业加快发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周勤表示,《实施办法》系统总结了新疆多年来在防沙治沙方面的成功经验,将科学防治理念贯穿防沙治沙全过程,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
《实施办法》明确了沙化土地治理的总要求,即应当坚持统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保护,以沙漠、戈壁边缘及绿洲、流域、山系等为防治单元,实施固定半固定沙漠提升工程;对规划重点治理的沙化土地,因地制宜采取工程和生物相结合的措施,科学配置林草植物类型和密度,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特色沙产业发展,坚持“治沙”与“致富”相结合,把发展特色沙产业作为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为此,《实施办法》专门增加一章——沙化土地利用,引导各地做好沙化土地治理的同时,也要用好沙地资源。”周勤说。
《实施办法》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坚持治沙致富、增绿增收相结合,在保护好生态且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基础上,利用光、热、土、生、景等资源,适度有序发展节水、低碳、环保型特色沙产业。
确保《实施办法》落地见效
《实施办法》通过当天,塔克拉玛干沙漠锁边工程顺利合龙,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朱立东表示,《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和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促进全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朱立东介绍,坚持科学治沙,保障防沙治沙及沙产业高质量发展是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当前的重点工作,“我们将结合《实施办法》,推进防沙治沙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等关键技术攻关,创新光伏治沙模式,大力发展沙区特色节水型林草产业,推进沙产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
“加快制定、完善《实施办法》配套政策,用好防沙治沙‘九条措施’。”朱立东说,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社会力量参与防沙治沙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让企业治沙能得利、群众治沙有保障,激发经营主体参与防沙治沙的积极性。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大法治监督力度,依法推进防沙治沙。”麦丽燕·司马义说,聚焦“三北”工程和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等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确保《实施办法》得到有效实施,以高质量监督推动新疆防沙治沙工作高质量发展。(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