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主播性骚女员工 带到台内「秘密基地」关灯吓坏她

公广集团一名已婚男主播性骚女员工,不但言语骚扰,还带到台内「秘密基地」关灯吓坏她。(达志影像)

公广集团某电视台一名男主播,因对女员工说「我如果对妳脚来手来会不会不喜欢」,还把女员工带往8楼秘密小房间表示「选男友要选我这种已婚的比较好」随后关灯,此举吓坏女员工,造成女方罹患焦虑症,事后向电视台提出性骚扰申诉,经电视台决议成立构成性骚扰,女员工向法院提出求偿20万元。法院审理后,认定男主播提及「男朋友」言论与带他到小房间关灯举动,已让女员工感到冒犯,判赔1万6000元;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记载,公广集团某电视台男主播,于民国109年6月中旬自办公室走廊前往茶水间途中遇见一名女员工,以开玩笑口吻说「我如果对妳脚来手来,妳会不会不喜欢」,当时女员工正在切水果,乃以手中所持水果刀向被男主播示意别靠近,男主播才默默离开。

隔没几天,女员工经主管指示派送节目流程稿给主播,主播称要与女员工分享「秘密基地」,就带着女方沿着没有设置监视器之五楼楼梯,前往人烟稀少之八楼某处茶水间小房间,过程中还向女方说,「要选像我这种已婚的比较好」、「整个台内没有人比我更适合当妳男朋友」,且不经意碰触女方手背。

接着主播要求女方进入小房间,女方不敢违逆,未料主播进入后竟将门锁上,接着对女方说「我现在要做一件让妳惊讶的事」,便关闭电灯,女方因此惊吓无法反应,主播还反问「妳怎么没有尖叫啊」,女方回神后赶紧逃离现场。

当晚女方对下午经历感到十分害怕,无法成眠,翌日上午将过程告知同事。但女方本以为随着时间过去会淡忘,但过了3个月,女方仍产生焦虑、失眠、发抖、过度换气等症状,经就诊后诊断为「广泛性焦虑症」。

女方就在同事之支持下向电视台提出性骚扰之申诉。该台申诉处理委员会审议后成立「申诉成立」之决议。男主播虽提出申复,但该台申复处理委员会仍决议「申复不成立」。

女方认为男主播言行,使她感到敌意及遭冒犯,应属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2条第1项第1款之性骚扰,足以损害她的人格尊严,请求赔偿20万元精神慰抚金。

但男主播辩称,女方认为她在茶水间意图性骚,当时已持水果刀示意反抗且心生警觉,必然会避免与他单独相处于密闭空间之机会,怎么可能再发生带她到8楼小房间性骚的状况。

且女方主管嘱托他主持标题讨论会议,并未指派女方参加,但她仍自行加入且主动参与讨论,此举显与一般被害人遭逢性骚扰后,面对加害人时所生之逃避、厌恶心理有异,显然指控显非事实。

且女方在本件发生后第2天即109年6月28日遇有过音问题,却不在群组中向其他顾问询问,反而在上班时间外,私讯他发音问题,对话内容可见女方态度从容自若,实有违常情。另女方也在他个人脸书帐号之粉丝专页贴文多次按赞,显示与一般受性骚扰之人所为之态度不同。

但法湾审理后认为,根据电视台申诉、申复决议,以及其他员工证词,认定男主播把女员工带进小房间途中提及「男朋友」言论,以及在小房间内关灯举动,确实让女员工感到冒犯而构成性骚扰,判赔1万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