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桃园消防秘书「性侵偷拍」多女!警验DNA揭20年前3起悬案

一名任职于桃园市消防局秘书室的杨姓助理,去年遭女网友提告偷拍,不料却因此惊揭他21年前犯下过3起性侵案。(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落跑之狼!一名任职于桃园市消防局秘书室的杨姓助理,去年遭女网友提告偷拍,不料却因此惊揭他21年前犯下过3起性侵案,轰动一时。案情曝光后,检方依妨害性自主将他起诉,案件目前仍于审理中,至于多年前卷入的3起性侵则因已过追诉期,获判不起诉。对此,桃园市消防局回应,本案属杨员私德行为,不便多做回应。

据悉,杨男目前已婚,而他于2002年、2003年疑因不堪国考压力,竟连续犯下3起性侵案,每次犯案时皆手持水果刀,埋伏于电梯内等候猎物出现,再将受害女子强押至偏僻处,并以胶带捆绑对方,最终性侵得逞。尽管警方当时曾于受害人体内检测出DNA液体,但因查无事证,案件最终不了了之。

直至台北市妇幼队去年接获A女报案,前往杨男办公室、住所多处搜寻时,竟从其公务电脑里赫然惊见多部性爱偷拍片,经传唤相关人士到案说明,才得知杨男与B女约炮,却未经对方同意就私自拍摄裸身照片、影片。

A女指控,杨男去年前往其住处时,适逢生理期不适,服用药物后精神恍惚,浑身乏力。不料,杨男却不顾她反抗意愿,竟强行硬上,并在她的下半身、床单上弄得满是血迹;杨男离去前,甚至不忘趁着A女清洗时删除她手机里的对话纪录,紧接潇洒离开。为此,A女愤而向杨男提告性侵,警方经采集DNA,确认杨男于21年前的性侵犯。

杨男到案时,坦承确实与A女发生过性行为,但极力否认性侵,反咬称「是她主动」,对于删除对话纪录之举,则解释为「避免后续不必要麻烦」,而他当下之所以着急离开,是因自己浑身经血,只想回家赶快洗澡。

检方认为,杨男擅自删除讯息,且未清洗身上经血就急匆匆离开现场,明显有诡,并依妨害性自主提起公诉,杨男目前仍于羁押,全案持续审理中;至于其他被偷拍的女网友,仍待检方进一步调查厘清。

桃园市消防局表示,事发后已依《公务员惩戒法》将杨男停职,至于多年前已逾20年追诉期的性侵悬案,消防局则回应:「杨员私德行为,不便多做回应。」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

★《中时新闻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235条规定,散布、播送或贩卖猥亵之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三万元以下罚金。意图散布、播送、贩卖而制造、持有前项文字、图画、声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