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和援交妹互殴上法院 DNA一验「18年前性侵案凶手抓到了」

陈男逍遥法外18年,最终因和援交妹起冲突而落入法网。(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张靖榕综合报导

新北市计程车司机陈姓男子2017年6月,因交易纠纷被告法庭检警于侦办过程中比对DNA,意外调出与18年前一起性侵案相符,最终破获18年悬案一审法官判陈男4年徒刑,高等法院二审法官驳回上诉

新北市芦洲女子淑芬(化名)于1999年1月16日晚间7点,只身一人经过集贤路时,被一名头戴安全帽双手手套的年轻男子拖进一旁工地,遭强行性侵得逞。由于现场没有监视器,淑芬当下也因身在暗处无法看轻男子长相,全案只能在采集完嫌犯DNA后作结。

时隔18年,计程车司机陈男和一名援交妹进行性交易,却因起口角发生肢体冲突而被以性侵罪名告上法院,最后获不起诉处分;然而检警采验陈男DNA比对,意外与18年前悬案所留下的DNA相符,最终将陈男绳之以法。

陈男辩称,当年和淑芬也是进行性交易,并非强制性交得逞,而且还被台语很溜的淑芬骂过;淑芬出庭时反驳,自己台语不好又从未卖淫,完全与陈男所述相反,性侵事件甚至让她在结婚后都还是对性行为有所排斥。除此之外,淑芬的家人和当时男友出面作证,她在事件后受到重大打击。

一审法官衡量陈男不断说谎、毫无悔意,最终判处4年徒刑。根据《自由时报》报导,二审法官也认定陈男犯行明确,依强制性交罪维持陈男原判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