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心无旁骛」!落榜老师胜诉定谳

生活中心台北报导

两年前,李开雄参加澎湖县国中教师甄试,发现国文选择题答案写的是「心无旁鹜」,和教育部版「心无旁骛」不同,李男因此认为这题没有正确选项结果总分少了0.4分落榜,他向澎湖县政府诉愿无效,再提起行政诉讼,最高法院24日判决李男胜诉定谳。

民国99年,澎湖县国中教师甄试的国文试题中,有一题选择题是要选出正确的答案,「下列何者正确:(A)按部就班/固步自封(B)真膺莫辨/拳拳服赝(C)墨守旧规/寞寞耕耘(D)好高骛远/心无旁鹜」,县府公布答案为(D)。

而这一题让李开雄少了0.4分,他名列国文科正式老师的备取第二名,而无法具有正式教师资格,他认为这题没有标准答案,应该要送分,如此一来,他应可以获得正式教师资格,当时他向澎湖县政府提出诉愿无效,再一次提起行政诉讼,8月时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李男胜诉,要求县府重新计算分数

但甄试委员会认为,李开雄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义,而且学术界仍以「心无旁鹜」为定论,因此提起上诉。最高行政法院则认为,教育部国语推行委员会审订心无旁「ㄨˋ」正确用字是「骛」,且申诉时间太短,判决李开雄胜诉,县府应重新计算李男分数,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