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奖代补”接近尾声、“氢能高速”适时而上 燃料电池汽车有望继续“加速跑”
财联社6月27日讯(记者 徐昊)打造氢能高速,成为促进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关键之举。6月26日,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广东省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旨在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广东省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打造零碳物流的示范标杆。根据《方案》,项目实施期限为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为期18个月,盖广州、佛山、东莞、江门、阳江、湛江、茂名等地,依托沈海高速、汕湛高速等交通大网络,构建氢能冷链物流网络,促进氢气就地消纳,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
“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导广湛高速沿线统一加氢价格,示范期内销售价格不超过35元/公斤。”《方案》提到,在项目实施的第一阶段,广佛地区将率先开展冷链城配示范运营,并建成投运茂石化储氢站撬装式加氢站,预计投入运营50辆4.5吨燃料电池冷藏车。到2024年底,预计将有500辆4.5吨和10辆49吨燃料电池冷藏车投入运营,初步形成广湛高速沿线与珠三角地区的氢能冷链物流网络。到2025年底前,将完成广湛高速梁金山服务站(对开)、中石化茂名高水加油站、中石化湛江铁芦加油站和源水加油站等油氢合建站建设,投入运营2000辆4.5吨和100辆49吨燃料电池冷藏车,全面推进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
不过,广东方面此次提出的促进“氢能高速”方案并未涉及燃料电池车辆的高速通行费等内容。
“目前氢能主要以商用车为主,过路费在其运营成本中占比较大。”招商证券分析认为,以49吨重卡为例,车辆年运行330天、高速公路平均每天行驶200公里,每公里过路费2.138元为例,计算结果表明,在车辆运营5年生命周期中共需缴纳约70万元过路费,约占全生命周期成本的1/3。
打通“氢能高速”的典型案例是山东和内蒙古鄂尔多斯等地的相关政策。今年3月1日起,山东省已对行驶山东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试行二年,到期后将根据执行情况适时调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自6月1日起,对境内行驶通过收费站的氢能车辆,在收取收费金额后,次月审核后返还全部通行费。此外,四川亦出台了针对燃料电池车辆免高速费的征求意见稿,目前尚未实施。
在行业人士看来,“氢能高速”方案的提出,有望接棒即将退出的“以奖代补”政策,在保证政策延续性的同时,加速氢燃料电池车的商业化落地。
2020年9月,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示范期暂定为四年。《通知》明确了四方面内容:一是支持方式。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核定并拨付奖励资金;二是示范内容。示范城市群应找准应用场景,完善政策环境,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构建完整产业链;三是示范城市群选择。采取地方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方式确定示范城市群。鼓励申报城市群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强强联合,自愿组队,取长补短;四是组织实施。示范城市群应确定牵头城市,明确任务分工,强化沟通协调,统筹推进示范。五部门将依托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委员会,全程跟踪指导示范工作,并实施节点控制和相应考核。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资深专家咨询委主任、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张晓强,在6月初举办的2024国际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大会上,对“氢能高速”模式评价为“积极探索”;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长张进华亦认为,能源供应体系重塑挑战大,需要多方高度协同共同推进,在五大示范城市群通过点线结合的方式,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跨区域联动的大规模示范业务推广。
“氢能车的发展,不能老是靠政府补贴,更重要的是创新氢能车的应用场景,把商业模式做出来。”在业内人士看来,在“以奖代补”示范期接近尾声,而氢燃料电池汽车尚未在示范城市群实现商业化运营突破之际,各地、各运营方应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创新商业运营途径,让氢燃料电池汽车“跑起来”,这或许应是下一步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的方向。 “这一波由地方政府推动的氢高速免费政策出现的可谓恰逢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