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借牌洗鱼 揪2运搬船申报不实

渔业署认定,我国籍2艘运搬船已违反「渔船运搬养殖活鱼管理办法」规定,各核处15万元罚锾。图为石班鱼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中国大陆日前以检出禁药为由,全面禁止我国石斑鱼出口,渔业署追查时也发现运搬船申报与实际运输的养殖场不符,遭外界认为「借牌洗鱼」疑虑,渔业署认定,我国籍2艘渔船运搬已违反「渔船运搬养殖活鱼管理办法」规定,各核处15万元罚锾,而涉嫌违反「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及养殖户是否也有不实申报等情事,目前也与一并移送检调厘清。

两岸双方在1999年签定「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提供两岸农产品贸易检疫检验联系沟通平台,渔业署在2014年订定「输大陆地区石斑鱼养殖场登录管理作业要点」,辅导有意愿的养殖渔民依要点办理登录管理作业,并公告「输大陆地区石斑鱼养殖场合格登录名单」。

渔业署官员表示,我国渔船运搬养殖活鱼至中国大陆地区均须依「渔船运搬养殖活鱼管理办法」取得作业许可,渔船出港前需申请当航次装卸清单,内容需载明当航次共同合作运搬养殖渔民、及其生产养殖活鱼种类及运搬数量。

渔业署官员进一步指出,该2艘渔船于2021年底曾发生类此事件,今年再度违规,严重损害我国水产品内外销形象,影响广大养殖渔民及相关周边产业生计,加重处分罚锾金额至最高15万元。另就其申报不实行为涉嫌违反「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全案事证也移请检调单位侦办。

渔业署养殖渔业组副组长陈文深表示,裁罚的案件皆是接到中国大陆通报检出禁药后,清查后发现运搬船申报不实后裁罚,至于养殖户是否也有不实申报等情事,目前也与运搬船一并移送检调厘清。

渔业署代理署长范美玲表示,接下来期待建立种苗场认验证、渔民自主检验等制度外,也希望运搬船的业者在出口前,能有活鱼自主留样及检验等相关精进措施,并将在2个月内与各界沟通。